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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春天相约来,律师普法育“青苗”

发布日期:2023-03-16 09:03:24  点击量:1628   信息来源:区分会秘书处

春回大地万物生,百花娇艳皆可期。律师三月普法忙 法治春风润童心。为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纲要》,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近日,涪陵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春光普法,护航青春”系列普法活动,让青少年、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各群体在“沉浸式”学法活动中提升“同心护未来”的法治意识,共同营造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送法进商圈,“法伴青春”润无声

“与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有哪些?”“我知道”“我来答”......3月11日,涪陵区“律小青”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团成员唐睿思律师到宝龙商圈,开展了“法伴青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保护”相关内容,围绕“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青少年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这一主题进行了宣讲,引导做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在有奖竞答、活动环节,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和观众踊跃举手,争取发言机会,热情展示着自己良好的学习成果......现场学法气氛浓烈,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律的实用性和知识性,收到了良好效果。


★◆送法进校园,“法润未来”助成长

“教育惩戒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教师履职的现实难题,如何做到惩之有据、罚之有度、戒之有尺......”3月13日,法律顾问、重庆诚桂律师事务所王之福主任为涪陵区第十八中学教职员工上了一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法治讲座。王之福主任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的形式对教育惩戒规则出台的背景、意义、概念、实施范围、实施教育惩戒要把握的原则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讲座结束后,该校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要在今后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利”,守住“底线” ,不触“红线”, 让教育惩戒的“尺子”传递育人的温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送法进社区,“守护花季”织法网

“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等各方面的保护,对性侵害要勇敢说不......”近日,普法志愿者罗洁律师巡回在马鞍街道大鹅、鹤凤、双溪、盘龙等社区开展“关爱女童,防性侵”安全教育普法宣讲。罗洁律师从“怎样辨别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增强女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何维权”等方面较为全面地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的形式、性侵害的类型、性侵害的危害和预防方法、维权途径等有关法律知识。通过现场提问方式与在座家长、女童进行互动,并播放相关视频,生动、直观、形象传授“防性侵”安全常识,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女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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