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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司法局:解决“烦薪事” 当好“护薪人”

发布日期:2023-09-15 16:09:40  点击量:3065   信息来源:区分会秘书处

“我们46个人做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劳务,活干完都快三年了,工钱到现在都没付清,这可咋办!......”2023年8月17日,几个满脸焦急的群众来到法律援助涪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找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你一句我一句的诉说着欠薪的事。

值班律师一边安抚咨询群众的情绪,一边听取事情的来龙去脉。经了解,2020年10月,吴某聘请卢某等46位民工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劳务工作。因吴某与转包的A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吴某和A公司均拒绝支付46位民工剩余劳务尾款38885元。尽管民工们多次找吴某和A公司索要,也到相关政府机关上访过,都无法要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上门服务

这是一起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案件,牵涉的民工众多,倘若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集体上访等不可想象的群体性事件,社会危害的不可预测性极大。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立即选派专业能力过硬、有相关维权经验的朱建、况惠、郑鹏三位律师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8月19日,重庆市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朱建、况惠、郑鹏冒着酷暑,到现场集中为46位民工提供上门服务,与每个民工沟通确定用工主体、开展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工作。民工余某在重庆打工,没有时间回来办理相关手续,8月20日,援助律师朱建专程驾车到重庆找到余某完善援助相关材料。

沟通协调“烦薪事”

8月24日,援助律师以吴某和A公司为共同被告,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第一时间联系区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农民工集体维权讨薪的具体情况,申请开通绿色诉讼通道。立案后,三名律师积极与民工代表和A公司负责人沟通,从情理和法理两个方面分析诉讼和调解结案的利弊得失,征得原被告同意后,随即启动“诉调对接”程序,9月4日,在区法院诉前调委会主持下,经过法律援助律师、马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指导法官共同协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即由A公司先行垫付46位民工劳务费尾款,至于A公司与吴某之间的纠纷公司可另行主张。当日,A公司在涪陵区人民法院马武人民法庭当庭兑现了46位民工的劳务费尾款。

“真是太感谢法律援助的三名律师,他们真为我们操了不少心了.......”,终于拿到劳务劳务尾款的64名民工激动地说。

当庭兑现现场

上述案例只是涪陵区司法局为农民工追索薪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农民工讨薪难这一问题,涪陵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多力同发”全面提高欠薪维权案件服务效能,赢得了群众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是开启优先维权“加速度”。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三优”服务机制。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由专职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时空服务,助力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全程无障碍。关爱特殊群体,对特殊困难受援人,实行电话或网上预约、上门办理等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优质法律服务。

便民服务窗口接受群众咨询

二是撑起法治维权“保护伞”。积极搭建“立体式、零距离、全方位”普法宣传平台,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关注掌上服务平台等方式,以实地普法和指尖普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动仲裁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撑起法律“保护伞”。

全方位普法宣传

三是打好联动维权“组合拳”。为形成工作合力,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充分运用好“访调”“警调”“诉调”等对接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无缝对接,提升农民工讨薪多元化解的协同性。最大限度地预防群体性讨薪案件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访调”“警调”“诉调”对接联动化解“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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