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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重庆市万忠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6-09 12:06:43  点击量:2287   信息来源:原创

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你们《关于成立中共重庆万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请示》(涪司法发〔2017〕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重庆市万忠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此复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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