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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重庆琪杰律师事务所 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7-06-09 12:06:46  点击量:3596   信息来源:原创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2017年4月27日,经涪陵区直机关工委同意成立了中共重庆琪杰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2日我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进行了民主选举,一致推选代远洋同志为支部书记,王万彬同志为支部组织委员,钟晓磊同志为支部宣传委员。

       妥否,请批示。

           中共重庆琪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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