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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手记】法援有温度,诠释那份情

发布日期:2017-12-31 14:12:29  点击量:4276   信息来源:柯大所 杜本忠

法援有温度,诠释那份情

——一起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手记


2017年的酷热,仍然肆虐。

看守所外的水泥地,被灼热的阳光烤得泛白,如死鱼的眼睛,让人厌恶。

三天前,接到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作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被指派为一个叫秦天的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

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里,空调可能已经中暑,没有开启。我的助手手上的汗液,浸湿了记录纸。

他,秦天,静静地坐在铁栅栏的另一边,半低着头,看着会见他的两位律师,有些局促、拘谨。粗壮的双腕上戴着的不锈钢手铐,散发出一丝冷硬气息,与这令人不快的天气似乎不太匹配。

我已经很久没有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或被告了。入行律师,最初心仪的,还是刑事辩护。这不是基于行外对法庭片中律师风采的误解,而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判断:温饱解决之后,自由、生命与尊严,会在人们的生命历程中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更需要刑辩去守护。但刑法与刑诉法多年来的执行之困,让我最终放弃了潜心做一名刑辩律师的想法,转而专注于商务法律事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于己,可以坚守这份情怀,但对于身陷囹圄的委托人,则是一种职业之痛和责任的缺失。但刑辩之梦,随着刑事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仍然如不死鸟一般在我心中活着。

“我叫杜本忠,重庆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受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你涉嫌抢劫、强奸一案提供辩护,你听明白了吗?”,我尽可能职业化地向他表明身份和会见他的目的。

“我听明白了”,他声音不大,但更加局促。

“检察院指控你两项犯罪事实,一是1996年2月10日,你与张某、刘某、李某、周某、郑某携带刀、铁棒等作案工具,窜入涪陵某医院,对被害人赵某、钱某实施暴力抢劫;二是1996年2月20日,你与张某、刘某、李某四人手持刀、铁棒等凶器,破门闯入涪陵某家具厂,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邹某、姜某夫妇实施抢劫,并对女被害人姜某多次轮奸。你对指控你的涉嫌犯罪事实有不同意见吗?”,我仍然用职业化的语言向他询问,心里多少有些不快。

“有一些”,他似乎急于表达,“抢医院我没打人,还阻止他们打人了的。抢家具厂时,我看那个男的很冷,我还找被子给他盖上,还给他倒了一些酒喝”。听了他的话,我冷眼看着他。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了,对这种性质的无用辩解,都有些麻痹了,因为这类细节即使被证实,也无法扭转乾坤。

“你知道你的同案犯张某、刘某、李某、周某因抢劫、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其中张某、刘某、周某已经执行死刑了吗?(注:李某改判死缓)”,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我知道,公安人员给我讲了”,他明显有些害怕。

“你逃亡这二十年,究竟做些什么?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你结婚了吗?有孩子吗?”,刑辩的职业责任让我不死心,继续询问,想寻找可能的辩护要点。

“我很害怕,主要在工地上打小工,做一些体力活,没有再去犯罪。逃了十多年后,感觉好一些了,才和一个离婚了的女人结婚,生了个儿子,现在三岁”,他叙述得很平静。我看着他粗大的指节和手掌上的老茧,相信他没说谎,心里有一丝恻隐。

“我很想儿子,你能给我老婆说,把儿子的照片给我带一张来吗?”,他突然向我们提出要求,眼里满含希望和柔情。

我和助手彼此看了一眼,“看守所不能带任何东西给你,这是规定,但我们会联系你的妻子,让她给我们传一张你儿子的照片,开庭时如果法庭同意,我会给你看看”,我表情平静地向他承诺。

他松了一口气,而我心里突然感觉到一丝刺痛。我知道这个案件的严重性和可能的后果,尽管我们此时的身份有天壤之别,但同为父亲,明白一个如此无辜、才三岁的孩子却可能无法再得到父爱,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人生伤痛!

我决心为这孩子争取机会!

此后几天,助手把从检方复印的材料交给了我,孩子的照片也传过来了。

确凿、冰冷甚至有些恶心的犯罪事实和洋溢着天真纯洁笑容的孩子的照片,一起摆在我的办公桌上。

我沉思良久,怎么办?!

证据显示,二十一年前,二十岁的秦天涉嫌两起入室持械抢劫、一起轮奸案中,均积极参与了犯罪,并分取了赃款,没有任何被胁迫痕迹。他辩称的阻止打人、给受害人予以照顾的情节,却并无控方证据和前生效刑事判决确定的事实证明;受害人被通知后拒绝出庭,也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没有了盘问机会。而本案卷中,也没有他积极获取受害人谅解的任何证据。更为艰难的是,同案犯四人被判处死刑、三人已经执行死刑,从刑事司法现实、本案证据及秦天的口供综合考虑,已经认定的涉嫌犯罪事实几乎没有重新认定的可能。

思虑良久,我决定,放弃对犯罪事实方面的深究,从刑事法律、刑事政策、刑罚理念、司法判例、认罪悔罪、刑罚的社会效益角度综合思考,制定了一个现实、可行的辩护方案:

1、慎用死刑已经为现行刑事政策所确定,这一点与二十年前的死刑适用理念有极大区别。

2、在抢劫、强奸案中,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一般不适用死刑。

3、最近三年的判例大数据检索,强奸和抢劫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一般判有期徒刑,极少使用无期徒刑,基本没有适用死刑。

4、已经判决的死刑案中,涉案人员存在本案被告未参加的多次抢劫。

5、秦天在二十年的逃亡生涯中,隐姓埋名,踏实做事,认真生活,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虽从刑罚角度不是从轻和减轻理由,但从刑罚目的之一教化考虑,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

7、秦天到案坦白,既是希望减轻处罚,也是是对年轻时犯罪的真心悔罪。

8、二十年担惊受怕的生活,不敢迁徙、不敢成家生子、日日对牢狱之灾的恐惧已经耗费了他人生最好的时光,这已经给予了他很重的处罚。

9、孩子尚幼,留下一个还能够给予父爱的父亲,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成长,减少可能产生的刑罚次生社会危害,有利于发挥刑罚的社会效益。

该如何在法庭审理中贯彻上述辩护方案呢?二十余年的律师工作让我明白,辩护的方法千变万化,但核心只有一个:说服审判庭同意你的观点!而法庭是人组成的,人心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本案最重要的辩护策略,只能通过审批进程,积极和审判庭组成人员及检察官共同营造良好的审判氛围,在此氛围中通过稳健、理性而精要的辩护,和法官、陪审员、检察官达成对刑罚的价值判断上的一致,从而为被告人争取到机会。

此时,我的辩护策略渐渐清晰:

1、通过和被告人沟通,促使其配合辩护,不要纠缠于自认为有用、然而实质上无关紧要的细节,坦白认可控方证据,尽量减轻公诉方的举证负担。

2、辩护人配合控方向被告人释明控方的法律观点和证明方法,简洁庭审流程。

3、针对被告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对证据和法律的误解,及时向公诉方和法庭释明被告属于法律知识欠缺,不属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避免造成审判庭因误解而对被告的认罪态度心存疑虑。

4、采用严谨的语言向审判庭说明,注重非法定从轻证据对刑罚价值目标的实际意义、追求刑罚社会效益和谦抑原则更符合现代刑事司法理念。

5、从秦天逃亡十七年后才结婚生子、孩子刚三岁角度,释明过度严惩对孩子未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力主为孩子的合法权益争取空间。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待开庭了!

2017年9月15日,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日子,可对于秦天来说,是一个决定他命运的一天,上午九点,法院终于开庭审理秦天一案了。

阳光很好,我忐忑不安地早早来到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先前因怀疑我们会收费而拒绝联系我们的秦天母亲及秦天的妻子和孩子、姐姐也一样早早聚集在法庭门外。他们都很朴素,也很紧张,他们想看看他们的亲人。我同情他们从数千里外赶来看亲人被审判的心情,但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案件不能公开审理,他们没有办法进入法庭。我告诉他们,相信我,我会尽力为你们的亲人辩护,为他争取应得的权利。

法警也在警戒着这一家。法警听了我简单介绍案情后,给了这一家尽可能的宽容和体恤。孩子的照片由法警帮助转交给了秦天。他看后,泪流满面!

那个让我揪心的孩子,一刻也不安宁,我想去抱抱,他因不认识我,跑开了。和照片上一样,孩子阳光而调皮,开心地在法院大厅奔跑、在地板上尽情打滚、叫喊,是那么可爱!可孩子不会懂,今天,是决定他爸爸命运的日子!更不会知道,因为他,我们律师已经检索了多少案例、研究了多少法条、做了多少证据摘要和反反复复修改了多少次辩护方案。

开庭了,三中院组成了七人大审判庭。

我努力平静自己,冷静而坚定地贯彻已经制定好的辩护方案。正如所想,整个庭审和谐、平静、理性。控、审、辩三方形成非常好的良性互动,既顺利厘清案情、严格释明法律,又情理法交融、交换对刑罚人性一面的理解。整个庭审,犹如一次平心静气的预设案例研讨,三方都秉承着对彼此的尊重和理解。

2017年12月21日下午三点,法庭宣布判决。

和开庭时一样,阳光很好,我早早来到审判庭,安静地坐在辩护席等待。这一次,秦天的家人没有一个到来。我知道他们在外打工,挣钱不多,回来一趟不容易,所以没有告诉他们宣判的时间。

“……,被告人秦天,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审判长终于读完了判决书最重要的部分。

一直紧张得出汗的秦天流泪了!

我如释重负,这下可以向他的孩子有所交代了!

法警准备将被告带离审批庭了,我从辩护席上站起喊到,“请等等,秦天,我有三句话告诉你”。

法警和秦天面对我停下来。

“秦天,请你记住”我平静地对他说,“第一句话,有期徒刑的判决,已经是对你最好的结果,我建议你不要上诉”。

“我服从判决,不会上诉的”,秦天说得很坚决。

“第二句话,你一定要好好服刑,遵守监规。如果你表现很好,你出来时孩子尚未满十八岁,你们父子会有机会好好在一起的,第三句话,法官、检察官在审理你的案子时,已经尽最大努力依法保护了你的权益,你应当感谢他们”,我对他说完了最后一句。秦天面对法庭,向审判席深深鞠躬!

拿到判决书,我走出法院大门,阳光依旧。二十多年的律师生涯,经历了很多波澜起伏的商务案件,也成功代理很多项目和诉讼案。但从未有哪一起案件,能像这起刑辩法律援助案件让我感到如此幸福——我对得起那个可爱的孩子!

杜本忠律师工作照

 

(谨以此文,向参与本案审理的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位法官、四位陪审员和第三检察分院的两位检察官致敬)

注:因本案涉及他人隐私,故涉及犯罪的所有人名、地名都作了技术性处理。

【办案心得】

在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辩护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辩护质量:

1、尊重司法权威、尊重检方、尊重法庭、严守刑事诉讼程序是辩护成功的基本因素。

2、清晰的辩护思路、坚定不移贯彻深思熟虑的辩护策略,对证据中的有利因素深度解读并形成合力、严格服务于当事人权益是本案判决理想的基本保障。

3、大数据对说服法庭具有决定性作用。

4、情、理、法有机结合,避免哗众取宠是取得控、审接受辩护观点的有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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