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风采 > 律师动态 >

【最美法律人】李福:坚守法律的底色 回馈社会是责任

发布日期:2018-05-22 10:05:03  点击量:2908   信息来源:综合

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李福律师从事律师工作9年,承办数百起诉讼案件;先后撰写多件关注民生民意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被市、区政协及民盟重庆市委采纳。获得“优秀律师”“民盟重庆市委2017年度优秀盟员”“民盟区委参政议政先进盟员”等荣誉称号……在区政协委员李福的身上,有一股别样的“较真劲儿”,他精研律师业务,在本职岗位建功,在政协委员岗位尽责,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取得了累累硕果。

□□关注民生,为发展建言献策

爽朗、睿智,是李福给人的第一印象。2017年,李福成为涪陵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作为一名律师界的政协委员,他一直秉承“不调研不建言”的原则,坚持实地走访,深入基层展开调查研究。

2017年7月的一天,李福陪同外地朋友前往武陵山大裂谷景区参观,在行车途中,发现前往武陵山大裂谷游客接待中心道路两旁停满了车辆,停车位“一位难求”。“当时外地朋友对涪陵景区印象大打折扣,于是我就决定要写一件提案,争取解决景区停车难问题。”李福说。

随后,李福在送走朋友之后,再次前往武陵山大裂谷景区,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和旅游开发企业、游客,深入了解情况,最后形成了《关于多途并举缓解旅游旺季武陵山景区周边停车难的建议》提案向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交,获得立案。

“不实地走走看看,掌握第一手情况,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如果撰写的社情民意或者提案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与客观事实相符,就难免有失偏颇,这是不负责的体现。”在担任政协委员以来,他相继撰写了《关于打造“涪陵汽摩城”的建议》《关于治理江南主城噪声污染的建议》等多件提案,引起区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办理。

从2010年加入民盟以来,李福坚持每年撰写社情民意,反映的民情民意被民盟中央、重庆市政协、民盟重庆市委、涪陵区政协多次采用。

□□关注公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除了政协委员这层身份,李福还是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律师。在2008年以前,李福在深圳一家公司担任企业法务总监工作。2008年,李福回到家乡涪陵,成为了一名专职律师。

“律师的本质是为社会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我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李福说,在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调解至上”原则,努力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一致解决纠纷。

2014年,家住涪陵敦仁移民小区的余敏(化名)母亲去世后,与其外婆因房产问题而发生纠纷,随后余敏找到了李福,委托他进行民事诉讼。在了解情况后,李福建议余敏与外婆进行调解。

在受理该案期间,李福多次前往余敏外婆住处,与她进行沟通,无一例外的都被骂回,无奈之下只有起诉,在诉讼过程中也多次调解无效。在判决前,李福又与承办法官沟通,要求再组织一次调解并请法院邀请当地居委会参加。

后来,经过李福与承办法官和居委会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外婆最终与余敏达成和解,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其实律师这份工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光鲜,可是却给我带来成就感。”李福说,每件案子顺利结案和每个委托人的笑脸就是对他工作的最好褒奖。

□□关注公益,传导律师正能量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李福坚持每年到涪陵第一中学开展校园普法讲座,深入企业为职工讲解法律知识。在开展普法宣传中,李福不仅宣传《劳动法》《民法通则》等,还重点宣传《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作为区政协法律援助服务团的成员,2017年他无偿代理了两件刑事案件。

李福每天都坚持学习,时刻关注最新颁布的法律,经典案例。“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李福说,听了报告后热血澎湃,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利用自身资源为全民普法作出积极贡献。李福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履职活动。2017年,李福随其他政协委员一起到江东群沱子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宣传活动的现场,一位老婆婆来咨询儿子工伤的事情。”李福说,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李福耐心为老婆婆讲解工伤认定流程、工伤认定时限等法律知识,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尽一名政协委员之责。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李福时刻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困难群体多方奔走,排忧解难。他连续多年义务献血累计超2000毫升,发扬了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美德。

“作为一名律师界的政协委员,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为老百姓发声,为老百姓奔走。”在李福心中,反映民情和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体现。他表示,履行政协委员神圣职责,就是要始终关注民生,为涪陵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奉献智慧,做优秀政协委员。

□人物档案

李福,涪陵区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法制委委员、民盟涪陵区委提案委主任、民盟涪陵区委新盟员支部常务副主委、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福律师在整理案件材料

 


重庆市律师协会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Copyright @ 2017-2018     渝ICP备17006428号 技术支持:重庆紫驰科技 渝公网安备 50010202000594号 举报电话:023-72862545 举报邮箱:2863334819@qq.com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