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羡三春桃与李,桂花成实向秋荣”。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深入机关、社区、乡镇、企业、中介,将《民法典》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营造了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法治氛围。
李福律师进机关谈“典”说法
★主 讲:李福律师
★律 所: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
★对 象:涪陵区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
★关键词:《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和担保等内容
9月28日,第三十期“涪陵机关讲堂”在涪陵区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如期举行,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李福律师应邀为中共涪陵区直机关工委130余名党员干部作了《走近民法典》专题授课。
李福律师结合习总书记对《民法典》的重要论述,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时代特色,让大家对《民法典》有更深刻的认识。为便于更直观了解《民法典》,李福律师着重就大家关心的身边事、新鲜事、热点事,如婚姻家事所涉及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遗嘱的变化和要求、继承的宽恕及民间借贷和担保的变化、自助行为和高空抛物等《民法典》的亮点、热点、变化点知识,结合一个个真实而鲜活的案例进行了讲解,通俗的语言拉近了大家与法律之间的距离,使之听起来更真实、更贴近生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袁永树律师送“典”进残联
★主 讲:袁永树律师
★律 所: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对 象:残疾人精神康复者及亲友志愿者
★关键词:《民法典》监护和法定代理制度
10月9日,涪陵区残联、区精神残疾亲友协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普法活动,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永树以“《民法典》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为题,为50名残疾人精神康复者及亲友志愿者开展普法培训。
培训中,袁永树律师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如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中监护和法定代理制度、实践中发生的一些案例、相关法律条款等相关知识,教育引引导残疾人精神康复者及亲友志愿者知法、守法,合理运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专项普法活动很有意义,针对性强,效果非常好”普法讲座结束后,一位姓王的精神康复者高兴地说。
李渡法律服务所巡回普法,用“典”说身边事
★主 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宗仁、冯琴
★服务所:涪陵区李渡基层法律服务所
★对 象:义和镇庄子村和红春村、马鞍街道两桂社区群众
★关键词:《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高空抛物及宠物伤人损害责任等内容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权?无人居住的危房倒塌砸伤人,该由谁负责呢?....”近日,李渡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宗仁、冯琴分别在义和镇庄子村和红春村、马鞍街道两桂社区宣讲《民法典》相关知识,将《民法典》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民法典“走”入千家万户。
两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从胎儿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高空抛物损害责任、宠物伤人损害责任、财产继承新制度、离婚冷静期等方面,就新颁布的民法典向基层群众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析。讲解清晰,通俗易懂,使百姓对《民法典》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认识和理解,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