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律工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市律协在我区的派出工作机构,按“两结合”管理体制要求,在涪陵区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对涪陵区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承担市律协的有关工作职责和任务。
区律工委组成人员经全区执业律师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下设8个专业(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区律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区律工委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区律工委的重大事项由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区律工委设秘书长1名,由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人兼任。
区律工委宗旨:团结和教育辖区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区律工委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的决议、决定和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平台,营造有利的律师工作环境;促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做好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文体福利等会员服务工作,增强律师对市律协的认同和归属感;发挥市律协与律师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反映律师的诉求和对市律协的意见建议,协助、配合开展投诉查处工作。
区律工委办公地点:涪陵区司法局607室(涪陵区兴华中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