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陵律师互助金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公示
经涪陵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涪陵律师互助金监督小组,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涪陵律师互助金监督小组成员,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曾 敏 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
徐 浩 重庆万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张藉匀 重庆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公示时间为3天(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证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72862545
电子邮箱:470119257@qq.com
重庆市律师协会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