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规定(司发通〔2021〕87号)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有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律所实际情况, 现制定如下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0—1000 元(人民币,下同)/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1000-20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3000-6000 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300-5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再审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等:500-2,000 元/件;
3 、遗嘱、赠与协议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500-2,000 元/件;
4、民事合同、协议等:1,000-3,000 元/件。
法律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应另收工本费。
三、刑事案件收费: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每件10000 元—30000 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10000元—30000 元。
3、一审阶段:30000元—50000 元。
(二)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 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本规定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 收费。
(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协商一致, 可以在规定标准 5 倍之内(含 5 倍)确定收费标准。
四、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
(一)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 5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0 万元下的(含 10 万)5000—10000 元
1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含 10 万)按 4%-5%收取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含 500 万) 按3%-4%收取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含 1000 万)按 2%-3%收取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部分(含 5000 万)按 1%-2%收取
5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5%-1%收取
(二)单独代理二审、再审审查、再审案件,按照一审阶段 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办理执行: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10,000 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执行回款 10—18%标准收费。
3、曾办理一审或二审案件的执行案件,可按上述标准的 70% 收费。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法律事务:5,000-10,000 元/件;
2、资信调查、法律意见书、见证等 10,000-30,000 元/件;
3、其他非诉讼事件(包托协助起草合同、审查合同等)可根据律师投入的工作量和案件复杂程度及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 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六、担任律顾问:
1、大型企业:协商收费;
2、中型企业:不低于 10 万元;
3、小规模企业(包括个人工商户):不低于 3 万元;
4、担任法律顾问后为顾问单位代理诉讼等案件按照合同约定应收费的,按本收费标准的 70%收费。
七、风险代理收费。
(一)、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 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二)、担任公民或法人委托民、商事案件等案件涉及财产 关系的,可以执行风险代理服务收费,即按照实现或者减免标的 额的一定比例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不足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8%;
1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5%;
500 万元以上不足 10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2%;
10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9%; 标的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 6%。
八、酌减收费规定:本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应当酌减收费。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其他:
1、本所原则上不接受办理见证类业务、代书信访材料,见证类业务应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手续。
2、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禁止以任何名义收取当事人费用。
十一、开始执行日期:本规定自重庆市律师协会涪陵分会备案通过之日起执行。
重庆碧涛律师事务所
2023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