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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诚桂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31 09:05:20  点击量:1521   信息来源:区分会秘书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要求,制定本所收费标准。

一、法律文书收费

(1)、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5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2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二、民商服务收费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刑事案件收费

(1) 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 5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6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风险代理收费

本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约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以上比例收费不适用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以上为本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本律师事务所收费要求是便民利民,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本律师服务收费全流程可控,认真办理涉及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纠正律师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重庆诚桂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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