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发通【2021】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10万元以下部分 5%-6%(最低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刑事案件
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分阶段收费标准如下:
1.侦查阶段 2000元--8000元
2.起诉阶段 3000元--10000元
3.审判阶段 5000元--30000元
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50000元/件,
四、代理商务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60000元/件,
五、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采取固定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二)固定收费的,以年度为计费单元,每家不低于20000元/年,担任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的,每家不低于50000元/年。
六、 办理一般非诉讼事务
(一)一般法律咨询、简单的合同起草和修改的,每次/件不低于500元,
(二)复杂事务的法律咨询、咨询建议书、以及正式出具律师函等一般法律文书的每次/件不低于2000元,
七、本所本年统计汇总行业相关数据,对律师收费进行适时调整。
八、本收费标准已报涪陵区律师行业管理机构备案,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