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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 开展2017年度全市律师公证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2 15:08:54  点击量:4757   信息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渝司发〔2017〕130号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

开展2017年度全市律师公证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司法通〔2016〕10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度全市律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律师公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司法部提出的“2017年底前要实现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律师、公证做到严格规范管理、公正公开执法,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律师、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执业监管,不断提升律师、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检查目的及对象

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律师公证执法监督检查,是体现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检查的目的是为我市律师公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行业形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各区县司法局将本机关负责监管的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列为随机抽查对象,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律师、公证机构及执业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信誉良好的律师、公证机构及执业人员,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

三、检查内容

本次律师公证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律师执业方面

自2017年1月以来,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结案的情况;建立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包括: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业务及档案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律所财务管理制度,实习人员管理等);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的情况;案件服务质量管理的情况。

(二)公证执业方面

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情况;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公证投诉复查处理工作情况;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所有遗嘱、继承、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案卷质量状况抽查。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各区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本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开展执业的情况;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按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开展执业的情况。

(二)区县司法局抽查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

各区县司法局对本区域内律师公证执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机构及人员数量少于总数的10%。各区县司法局确定抽查对象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律公处备案。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各区县司法局要按照“一抽查一通报”的制度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律师、公证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推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局组织抽查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

市司法局组织律公处和有关区县司法局的相关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同时邀请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的有关人员参加,检查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安排另行通知。

市局检查组随机在每个区县抽取1—3家律师事务所,全市范围内抽取5家公证机构作为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本次律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受抽查机构及人员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作为2017年度考核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司法局要重视开展律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抓好执法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律师公证工作实际,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规程,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影响律师、公证机构和人员正常执业。要加强与法院、财税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投诉举报等方面开展协作,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

各区县司法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督促本地律师公证行业进一步强化执业规范意识,进一步推动本地律师公证行业依法依规执业,建立行之有效的律师公证执法工作日常监管机制,促进全市律师公证执法执业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律师公证队伍执业能力不断提升。

各区县司法局要将开展律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


重庆市司法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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